網路上奇葩的故事好像真的很多。話說,剛看到一名網友分享跟初戀女友的故事
他好不容易啃了一個月的麵包餅乾,想不到整個敗在第一次約會
真的是太慘啦~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以下是原文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今天是我和女朋友在一起一個月的紀念日,也是第一次約會的重要日子。
為了今天,我已經啃了近乎一個月的麵包餅乾,因為想帶她去吃些好的慶祝慶祝。
我搭巴士下吉隆玻去宿舍找她,她一看見我高興的不得了,把我抱得很緊很緊,那一瞬間我覺得我好幸福,心裡暖暖的。
問她要吃什麼她說要韓國餐。我摸摸她的劉海,並說好啊。
拿到了餐單看了價錢,心裡os著帶來的300塊馬幣應該夠給錢吧。加上她又小小隻的,應該吃不多吧。
服務員來了,我點了一個最便宜的韓國泡菜拉麵。
「飲料?」我微笑搖了搖頭。
只見她翻了翻餐單,翻到最前一頁,點了一份韓國牛肉火鍋,翻到最後面點了韓國米酒,翻到中間點了辣炒年糕和糖醋肉辣炸雞,再拿起桌上的推薦牌,用手指指著上面的「今日推薦」韓國泡菜pancake。
哇靠!人小小隻竟然點那麼多!300塊夠付賬嗎!我不想走路回金寶哦!
單單一份牛肉火鍋就要70塊++了!但我還是微笑的問她:寶貝啊,你點那麼多吃得完嗎?
她嬌羞地用髮尾遮了遮臉說:人家就是想試試看嘛!這些看起來都好好吃!
她真的好可愛啊!我被打敗了。
食物上桌了,她拿著手機自拍、食物拍、桌子拍、裝潢拍、雙人拍…我看著我的面越來漲但是繼續和她拍,拿著食物拍、放下食物拍、微笑拍、搞怪拍、露齒拍、穿外套拍、遮臉拍、東拍拍西拍拍了好久, 我的麵都漲了湯都沒了她才甘願吃。
我咬著漲得快爛的面,看她這個吃一些那個吃一些,吃得很快樂,原以為她真的那麼會吃,可以吃得完,哪裡知道我吃了大概第3口,他和我說「鼻~我飽了~」
我當下真的想標髒話啊!點了那麼多妳每一樣吃不到3口和我說飽了!?
我心想也是她對我的考驗,我只好忍著,溫柔的說:我幫你吃。
她笑得很開心,我吃得很痛心。
我的胃要被我撐壞了,這裡應該是我1個月半的零用錢和1星期晚餐的份量吧。我安慰自己沒關係,寶貝開心我揪心,小事小事。
結賬了,一共是馬幣230.60。還好還好,我還有大概70塊可以回家。
我們隨便逛逛,她看見了霜淇淋,說要吃。
「妳剛剛不是很飽的嗎?」
「女人就是有第二個胃啊!」說完還眨了眨眼。
我又輸了。
她點了綠茶口味,芒果口味和草莓口味。有些還加topping。
馬幣35.70。
我還剩大概20-30塊吧,勉強還夠回家的。
她吃了幾口又不要了。又是我幫她清空。
我想我今晚的大便一定很多。
經過電影院,她又吵要爆米花。我說我已經吃不下了,她反駁:我吃又不是你吃!
好吧,我又買給她了。果然,吃了幾粒又不要了。我忍無可忍,再逛下去我真的要走路回家了。所以我馬上和她說有急事要回家。她依依不捨的看著我送我到巴士站。
為了避免再次被她打敗,我不看她了,轉移注意力,看她前面,回本。
但…..好小,好平。好像回不了本哦。
為了證實,我趁四周沒什麼人時,伸手捉了她幾秒。呃….好像只摸到衣服。她害羞和我說:你好壞。
「蛤?」
「要乖乖。」
「嗯」她親了我 。
就這樣,我的第一次約會結束了。這女孩,是很好看,舉動也很可愛,可是性格…..呃……也….
我的馬幣300塊,我自己吃飽飽,大便大了一大堆。得了一個吻,摸了一件衣服,心想不值得,說分手又不太好,在一起我養不起。
結果我就隨便說我死掉了,她電話聯絡了一個月。反正她不懂我住哪裡讀哪裡。
21歲初戀結束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以上是原文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「你都21歲了 這種小錢也需要湊一個月」
「你他媽也太窮……QQ」
「看了這篇後我瘋狂的笑」
「對著左右手幻想?」
「真的很有梗」
「我讀了什麽=_=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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