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奇葩!男子200萬買房,7年後驚見「原房主住在地下室」對方嗆:我沒賣地下室!法院判決出爐….

Post by @i_lovememe5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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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起離奇事件發生在中國某地,一名男子花了200萬元買下一棟透天厝,沒想到入住多年後,竟意外發現房子裡藏著一間「地下室」,而且裡面居然還住著原房主本人!更誇張的是,對方理直氣壯地表示:「我賣的是房子,沒賣地下室!」讓買家當場傻眼。

據了解,男子是在七年前購屋時,與原房主簽下正式買賣契約,交易內容清楚載明「房屋及土地所有權」皆歸買方所有。男子入住後,一直以為房屋結構單純,直到最近裝修時發現客廳角落有異常空洞,拆開地板才驚見一道通往地下的密門。

男子下樓後嚇得目瞪口呆——樓梯下竟是一間裝潢完整的地下室,裡面還擺滿家具與生活用品,甚至有熱水壺、電視與床鋪。更讓人震驚的是,當他打開燈時,竟看到「前屋主」正坐在裡面泡茶!

男子氣得立刻報警,原房主卻辯稱:「當初我賣的是地上建築,這地下室是我自己花錢挖的,沒寫在房契裡,自然不屬於你。」雙方因此對簿公堂。

法院審理後指出,根據《物權法》規定,地上建築與其附屬結構,如未特別聲明分割出售,應視為整體產權範圍;而地下室雖未列於房契圖紙,但其出入口、結構明顯連通主建築,因此屬於附屬部分。最終,法院判決地下室所有權歸買家所有,原房主必須在限期內搬離,並賠償擅自佔用期間的租金。

判決一出,引起網友熱議。有人嘲諷:「這是現代版的地下租屋吧!」、「住在自己賣掉的房子下面,也太恐怖了。」也有人感慨:「買房一定要仔細看圖紙,連地底都得查清楚。」

這起「地下室糾紛案」最終落幕,也提醒所有買屋族:簽約前務必實地勘查、確認附屬空間,別等七年後才發現「家裡還有人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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