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話說「千金難買好厝邊」!好的鄰居真的是可遇不可求,近日一名女子抱怨,幫兒子買了一條新褲子,洗完放外面晾乾,結果褲子居然不翼而飛。1年後撞見一幕,讓她無語:「攤上這樣的鄰居太無語了」!
大陸湖北武漢,女子給兒子買了一條新褲子,洗了放在外面曬,結果莫名其妙失蹤,一年後褲子又被鄰居放在原地晾曬,而上面還被鄰居寫上名字!女子:不承認褲子是她偷的,但她沒想到我有證據!
據女子說,1年前自己給兒子買了一套新衣服,因為覺得衣服會髒,就先洗乾淨放在外面晾曬,結果沒一會兒工夫,衣服和外套都不見了!
雖然衣服和外套才300元人民幣(約台幣1千)不到,但兒子一次都沒穿就丟了,女子非常生氣。可曬衣服的地方又沒監控,她只能在心裡詛咒這個小偷!
後來女子看到鄰居孩子穿著的外套跟自己買的一樣,懷疑是鄰居偷的!
於是她看鄰居洗完曬在那裡的時候,把外套拿了回來,並問鄰居這外套是自己的,怎麼跑到你家去了?
鄰居一臉淡定地說自己收錯了,孩子衣服太多了,沒注意。而女子追問有沒有多收了一條褲子,鄰居則表示沒有!
事情過去一年多後,女子去曬衣服的時候,看到鄰居把褲子曬在原地,於是上前查看,結果發現褲子標籤上還被寫了鄰居家孩子的名字!
女子本來還是懷疑鄰居偷的,看到名字基本肯定是鄰居乾的,這就是「此地無銀三百兩」!
當然,鄰居這麼不要臉肯定不會承認的,而女子看到褲子上的貨號靈機一動,聯繫到當年購買的店家查出購買信息,褲子的貨號果然對上!
而她的購買支付記錄都還在,現在證據確鑿,女子想問問網友該怎麼辦?
如果直接說了,估計兩家以後鄰居沒得做了,給自己多了一個仇人。如果不說,自己心裡憋著又不舒服!
此事引發了熱議,有網友說,我十年前結婚的時候買的大紅床單都被我隔壁老太婆偷走了,以為我不知道,真是壞得很!這麼多年搞得我心理一直很膈應這件事,要是平常的床單也就算了,結婚的也偷,壞死了遲早遭報應!
也有網友說,你這算什麼,我大學時候洗的內衣都被偷,唉,也是沒辦法,胸圍都不一樣偷去了能穿嗎?而且化妝品和沐浴露放那裡都少了,都以為我不知道?只是同住一個寢室,不想計較罷了!
還有網友說,有人就是偷,我兒子滑板車,被別人拿走了,被搞得爛兮兮的認不出來了,原本藍色都脫漆了,我說我認得,兒子有段時間貼貼紙,想貼車上沒地方貼就貼到反面了,我拿過來一看果真有,就跟我們家隔一棟房子,沒看到他們拿出來玩過,可能只偷偷在家院子玩。就是愛佔便宜!
那麼攤上這樣的鄰居,真悲哀啊,人都說兔子不吃窩邊草,可這鄰居手腳不乾淨,讓人拆穿,每天低頭不見抬頭見,遇見不怕尷尬嗎?
而且鄰居的行為已經違法了,不問自取視為偷!雖然偷走的衣服只有200多,但偷一塊錢的東西也是盜竊!
所謂盜竊,是指以違法佔有為目的,採用規避他人管控的方式,轉移而侵佔他人財物管控權的行為。
根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規定,行為人有盜竊行為的,可對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!情節較重的,會被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!
所以,只要女子報案,就可以讓警方拘留鄰居!而且鄰居愛佔便宜,很可能被偷的不止女子一個人,只要達到數額較大或者兩年內有三次盜竊的,那鄰居的行為就構成了盜竊罪,這是需要判刑坐牢的!
勿以惡小而為之,勿以善小而不為!小小的壞事做多就變成犯罪了!勸這個鄰居早點收手,否則後悔莫及,還要連累孩子!
那麼,你對此事怎麼看,你覺得女子該怎麼做呢?